各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09〕72号)的精神,为做好全区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工作,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卫生标准宣传活动。
下载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