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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评分细则表的通知 (桂卫监〔20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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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各区直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年初与各单位签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卫生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的要求,现将《责任状》考评评分细则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责任状》要求,对照考评评分细则表,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落实2008年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年度结束时,各市各单位先组织自评,填写评分细则表并写出自评报告,于1210日以前报区卫生厅监察室。卫生厅将组织考评组进行考评(考评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并将考评情况与医院管理年督查及明查暗访情况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考评结果经公示后进行全区通报。

联系人:王第海     联系电话:0771—2800791

  真:2635875  电子邮箱:wdh583@163.com

 

附件: 1、广西卫生系统2008年市卫生局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评分细则表

                        2、广西卫生系统2008年区直医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评分细则表

 

 

 

 

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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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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