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厅深入开展治理
商业贿赂督导调研工作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总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和深化治理工作成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治区卫生厅结合实际,于5-7月组织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采取有效方法和适当调研方式,由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同志分别组成调研组,分专题深入全区各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调研,调研工作采取典型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走访有关人员、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案分析等方法进行。
调研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调研工作以调查研究为主,时间5-6月份。调研课题包括:一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办法以及不良记录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二是《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三是《处方管理办法》的执行对巩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的作用;四是探讨研究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别是绩效工资的发放和分配情况。
第二阶段调研以总结评估为主,时间为7月份。调研的主要内容:开展综合性调研,总结三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果。邀请有关领导机关、执纪执法部门参与,客观、全面评估长效机制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调研课题包括:一是如何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多部门工作机制;二是三年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评价。
目前,卫生厅调研组已先后深入梧州、玉林、贵港、北海、桂林、钦州、河池、柳州、南宁等地,以及部分区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督导调研工作,获得了许多第一手的材料,收到了良好的的成效。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对基层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加以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经验交流】
钦州市县 (区)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药品网上限价集中采购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合理控制药品费用,保障新农合参合农民基本医疗用药,使新农合用药更加合理,切实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钦州市医疗机构药品和低值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定了《2008年度钦州市县(区)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网上限价集申采购实施方案》,并决定在全市县(区)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药品网上限价集中采购。
药品采购价按照不高于2007年南宁市新农合药品集中采购报价(中标价)执行。药品零售价以药品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如药品采购价高于500元的,直接加价50元,但依此规定制定的零售价,不得高于政府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
备案采购范围和程序,考虑到有些乡镇卫生院规模比较小,且一直来都与相对固定的2-3家药品配送企业发生业务关系,并且欠款比较多,一旦变更新的配送企业,就意味着要还款,给医院的正常运转带来影响。这样,在保证药品质量和不超定价原则的前提下,允许配送企业备案。就是医院采购药品必须在网上交易,网上没有的企业、品种,只要医院需要,都可备案采购。配送企业或具体品种只要条件符合要求,都能备案。
全市县(区)级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网上限价采购成交品种货物发票必须经市药品招标办审核,并加盖钦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发票稽核章后,方可支付货款,否则按规避集中采购论处。市药品招标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督查,确保严格执行。
(钦州市卫生局纪检组黄克春)
河池市建立新农合稽查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河池市实行了新农合基金在存储、报销、审核、结算、时限环节的“五统一”,从而增加了基金往来保存的安全性,保证了有限基金最大限度地用于农民的基本医疗。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的各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以及自治区的有关法规、规定,参照国内部分地市的做法,该市还建立了农合稽查工作制度。成立河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河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稽查办法的通知》,目前已完成第一次稽查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和完善。据悉,在广西区内,河池市率先建立的新农合稽查工作制度。
(河池市卫生局 王敏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