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至24日,自治区爱卫会组织专家组对柳州市复审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考核。专家组对照2007年新颁《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试行)》,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资料和走访群众等方式,分7个组对柳州市128个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复核检查。专家组认为,柳州市复审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达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力保障了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二是强化综合治理,城市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明显提高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调查市民和过往旅客94人645项次内容,对市容市貌总满意率达到87%。调查61名市民和过往旅客,卫生意识、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专家组建议自治区爱卫会确认柳州市为“自治区卫生城市”。希望该市进一步巩固、扩大复审和创建成果。结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不断完善创建机制,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质量,用过硬的、扎扎实实的、经得起检查的成果早日迈进国家卫生城市的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