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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要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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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的“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方案布置会暨全国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总结会”上,全国爱卫办二处吴良有副处长传达了由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介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布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通知强调:“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重点解决饮用水中氟大于2mg/L、砷大于0.05mg/L、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耗氧量大于6mg/L、致病微生物和铁、锰严重超标的水质问题。使现已查明的中重度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村的饮水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会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爱卫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领导,加强对今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农村改厕和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配套经费,加大省级督导、检查和质量考核。并尽快将本省(自治区)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中,使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能够持久的开展下去,有效履行国家有关文件政策赋予卫生部门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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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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