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随着农村改厕实行项目管理和整村推进,机制与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区多数项目市县逐步适应、实现了农村改厕模式的“五个转变”。 即:
转变之一:改厕任务和经费由“重、少、差”向“减、加、高”转变。即:每年仍下拨800万元改厕经费,建设数量从2004年前每年要求建设30—4O万座户厕,每座户厕只补助2O—50元经费,建设质量只要求有厕所;转变为数量减至5.33万座,补助经费逐年增加到150、250、500元;质量由一般户厕提升至无害化卫生厕所。
转变之二:改厕类型由“行政干预”向农户“自主选择”转变。转变为:政府统一各种类型户厕的建设补助标准(均为150元),由农户因地制宜、自主选择建设类型。
转变之三:改厕模式由“压你做”向“我要做”转变。转变为:政府不再每年逐级下达改厕指标,不再与各级层层签订《改厕责任状》,由农户、村(屯)、乡(镇)自下而上,自愿申报改厕数额,以县为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争先恐后“争”改厕项目。
转变之四:改厕范围由“分散”向“整村推进”转变。即:由原来每一个县、乡(镇)、村(屯)只有几户零星、分散的农户改厕,形不成规模,起不到示范作用,转变为:改厕项目向群众积极性高,能结合创建卫生村、镇活动,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地区集中。
转变之五:管理模式由原来的“跳越式”向“层级”管理转变。由原来自治区一竿子插到底(县、乡、村),管不好、管不住、也管不了,转变为:一级管一级,充分尊重和发挥市级爱卫办和卫生主管部门的作用。
农村改厕机制的创新,促进了改厕模式“五个转变”,实现了改厕专项经费“有投入、有产出、见实效”;更重要的是: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一整套受农民群众欢迎、比较规范、行之有效的农村改厕项目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