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爱卫办: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办事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爱国卫生办事机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请各市爱卫办以市为单位于5月20日前填写附表,以信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自治区爱卫办,以便汇总后上报全国爱卫办。
联系人及电话:段润宁 0771-2639960
E-Mail:86571372@qq.com gxawb@163.com
下载附件: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办事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二OO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