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爱国卫生 >> 健康教育 >> 详细内容

广西明确:爱卫会办公室主管健康教育工作

【字号 :

 

20081月,自治区卫生厅领导研究后,高枫厅长明确批示:《广西执行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08—2010年)》由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具体执行。

20002007年间,我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紧密围绕卫生工作中心任务,促进了农村卫生改革、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重点人群卫生保健、社区卫生服务、“城乡清洁工程”和卫生文明创建等工作的开展。特别是2005年以来,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牵头,在执行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和烟草控制等项目过程中,主动将健康教育放到社会大卫生的“一盘棋”和大目标中,统一筹划,协调安排;在调动基层爱卫机构人员积极性的同时,注重发挥基层健康教育机构的作用;项目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这对于改变近年来广西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领导体制、关系不顺,主管部门不清、职责不明、条块分割,重视单病种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忽视面上的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健康教育工作缺乏统筹规划、资金分散、花钱不少,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已经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自治区爱卫办
打印】【顶部】【关闭

Copyright(c) 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版权所有 桂ICP备050047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