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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大纲的通知 (桂卫中〔2008〕43 号)

【字号 :

 

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大纲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强调如下:

一、请按照《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申请书》(以下简称研修申请书)。

二、请将本单位所有申请人员的《研修申请书》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0086111800前报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开答辩,时间待定,按答辩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配给我区的候选人名额进行公示后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邮政编码:530021

联 系 人:周晓露

联系电话:0771-2801309

    真:0771-2825931

电子信箱:gxwstz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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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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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中医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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