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候选示范区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总体要求,经以城区为单位创建评估,自治区全面评估和国家重点复核,南宁市青秀区、桂林市七星区成为候选示范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示范区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南宁市青秀区、桂林市七星区进行社会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8年4月18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厅实名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名“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南宁市桃源路35号 广西卫生厅中医管理处 邮编:530021
2、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