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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社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桂卫妇社〔2008〕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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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

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做好社区妇幼保健工作,促进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定于20074月中旬,在南宁市举办全区社区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

二、培训对象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并具备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1人。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417前往南宁市天桃路24号天桃大酒店(总台电话:07712180088)报到,18日至19开班培训。

四、其他

(一)请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安排相关专家任授课老师,并保证老师按时授课。

(二)请各市卫生局通知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培训的学员,依时参加培训。

(三)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教材、食宿等费用,由我厅统一负责。

联系人:莫      电话:0771-2826560   13132905957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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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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