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尤剑鹏
(2008年3月3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及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2007年全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今年专项治理工作。刚才开林同志对2007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完全同意。各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200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全国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区卫生系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卫生部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家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既维护了良好的医疗秩序,又坚决地治理了商业贿赂行为,促进了我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工作是得力的,成绩也是非常明显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离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且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治理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抓住机遇,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行业作风和社会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放在卫生改革发展的全局来考虑,按照实现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来谋划,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松劲畏难和急躁情绪,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把专项治理工作抓下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三个更加注重”是中央在深刻分析形势、科学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强调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三个更加注重”的提出,既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也为我们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努力实践,开拓创新,切实加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力度,务必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我们在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着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特别要把狠抓制度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四个结合”,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综合成效。一是要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构建惩防体系的整体框架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二是要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融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使其自觉抵御和坚决反对商业贿赂,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三是要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要贯彻纠风工作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看病就医问题入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与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强化对医疗执业活动的行政监管结合起来。要努力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能,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之便,搞钱权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联系,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依法有序地向前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强化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根据今年治贿工作重点,要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员,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要认真落实分工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落实在所主管的相关卫生行政管理工作中,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能不能取得新成效,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年初,我厅已将今年专项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六项重点工作列入党风廉政责任状和卫生行风目标管理责任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落实好责任分解,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对敷衍了事、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甚至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加强督导检查,是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方法。今年底,卫生部将继续对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特别是长效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下半年,我厅也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的督导。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的督导工作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要紧紧围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要讲究方法,努力提高督导工作效果。
同志们,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事关卫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卫生部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狠抓制度落实 加大源头治理
巩固提高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成果
自治区卫生厅党组成员、卫生厅纪检组组长 于开林
(2008年3月31日)
同志们:
经卫生厅党组、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研究,召开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07年全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任务与要求,研究部署2008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下面,我就2007年专项工作情况和2008年的任务要求作一个报告。
一、2007年专项治理主要工作情况
2007年,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工作力度不减”的要求,结合我区卫生工作的实际,先后制订下发了治贿工作要点、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方案和督导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领导和指导全区卫生系统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自查自纠“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全区卫生系统结合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各单位围绕所确定的五个重点,特别是针对重点部门和人员,继续组织自查自纠。对主动自查自纠、说清问题、上缴有关钱物的,继续执行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的有关规定。对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抓好整改。对个别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市和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督导和帮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中,卫生厅及各市卫生局设立的自查自纠上缴款物专项账户又收到自查自纠款物一批,其中,自查自纠上交不正当交易款120.94万元。
——宣传教育工作有效促进了廉洁从业意识的增强
在2006年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2007年,进一步丰富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综合运用网络、报纸、简报、座谈、现场说教等方式,重点加强示范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促进广大卫生工作者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卫生厅与媒体联合开展《人民的好医生赵晓琴》、“寻找感动百姓的好医生”等系列报道和活动,掀起向先进典型赵小琴同志等学习活动。组织全区卫生系统“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主题文艺汇演。邀请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做先进事迹巡回演讲。邀请自治区纪委书记马铁山同志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南宁市卫生局邀请北京大学医学部法学教授给全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开展“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专题辅导,组织全市卫生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监狱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贺州市卫生局花大力气加强政策教育工作,全市卫生系统召开动员会415场次,自查自纠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北海市坚持“不搞人人过关,但要人人受教育”的方针,再次掀起教育热潮,市直10家单位组织举行“抵制商业贿赂签名”教育活动。
——案件查办进一步纠正了违纪违法问题。
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排查案件线索,抓好核实调查,积极配合协助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协调和沟通,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在这些案件中,有的是窝案窜案,有的是顶风违纪的案件。在这些案发的人员中,有的是行政机关的领导,有的是医疗机构的院长、科长。有的是非医疗机构的领导。通过查办案件,一批违法违纪问题得到了纠正,以案促查、以案促纠和案件治本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有效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
——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源头防治力度。
按照卫生部的部署要求,全区卫生系统把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作为2007年工作重点来抓。卫生厅和各市卫生局都制定了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把长效机制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业务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切实实抓好源头防范和治理工作。针对药品采购、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行政许可、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关键部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改革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组织单位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工作已于2007年12月28日正式启动。继续完善全区统一的高值医用耗材和采供血机构检验试剂及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在南宁市开展新农合药品的网上采购试点工作。二是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从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角度出发,严厉打击行贿行为。三是制定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和规范医院处方管理。四是制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资助行为,既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是推行政务院务公开制度。全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疗机构全部实行政务、院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六是制定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标准、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控制实施细则等经济内控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加强医院内部经济管理制度。七是出台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核心管理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八是制定重大项目专项监督办法和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重大项目和医疗机构主要领导的监管。
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边自查边整改,针对在自查自纠和初核案件线索中发现的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找出症结,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了一批有自己特色的制度规定。如:南宁市卫生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崇左市卫生局制定了市直卫生系统医德服务规范及实施办法、市直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处理暂行规定。贺州市卫生局制定了市直卫生系统财务交叉互审、汇审制度。贵港市卫生局制定了机关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评价和听证制度。玉林市卫生局根据不良记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北海市卫生局制定了举报收受“回扣”“红包”奖励办法、药品集中招标规范以及新药采购阳光工程制度。钦州市卫生局与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案件协查办法、案件移交办法。自治区人民医院制定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桂林医学院附院制定完善高值高风险耗材使用管理制度。桂林市妇儿医院制定了严禁科室私设小金库的规定、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贺州市人民医院制定了医务人员廉政考核制度。桂东人民医院制定了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办法。
——督导调研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卫生厅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督查,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带队,先后3次深入各地各医疗单位对治贿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针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以及自查自纠成效不明显的市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及帮促。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也分别组成督导组,对市所辖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展开督导,推动工作开展。
为全面了解我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状,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卫生厅治贿办按照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分类调研、集中汇总”的方式,分两个阶段先后对全区2个卫生行政部门和16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卫生部治贿办。各市卫生局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如南宁市抓住工作重点,局领导带头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通过调研,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促进长效机制的不断建立完善。
总之,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我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一是卫生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二是医药购销及临床诊疗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卫生系统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三是卫生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防控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为全区卫生行业反腐纠风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四是卫生部门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平台,加强部门间协调,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理顺部门职责、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全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思想认识有偏差,存在松劲、厌战情绪。二是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制度落实工作有较大差距。有的地方和单位没有认真研究,没有把相关政策变为自身具体的工作办法,落实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三是专项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卫生行政部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四是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量较薄弱,自办案件数量不多,以案促查、以案促纠的效果不明显。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8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及要求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公布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被批准实施,其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序幕。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和广西成立五十周年大庆紧锣密鼓。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与要求,扎实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和查办案件的同时,着力加强和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标本兼治,巩固成果,力争专项治理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成果
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全过程。要围绕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实效性、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卫生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明辨是非,进一步认识到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艰巨性,自觉依法办事,严格遵纪守法,在思想上筑起抵制商业贿赂的牢固防线。
各市各单位要把加强整改作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核心环节。要认真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已经落实,突出问题是否已经解决,有关管理与监督制度是否已经完善,监管措施是否已经得到强化。对整改工作不到位、整改效果不好的单位,上级机关要加强指导和帮助。
(二)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特别要狠抓重点制度的落实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既要治标,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更要治本,铲除其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条件。因此,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能否得到有效治理,最终取决于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和具体制度的落实情况。
去年以来,卫生部、卫生厅出台了几十项制度规定,可以说,是“制度建设年”。今年,要着重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是“制度落实年”,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检查评估的重点就是制度的落实情况。各地各单位对列入计划、尚未出台的长效机制方面的制度,要加快进度,抓紧研究制定。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具体办法和具体措施。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尤其是一些重点制度,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要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一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形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各医院要普遍实行院务公开,抓好对社会、对患者和对医院内部干部职工三个层面的公开,重点是收费公开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二是要扎实推进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已经开展的全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监管。要研究制定医疗器械和新农合用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办法,适时开展医疗器械和新农合用药网上集中采购。三是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各市卫生局都要根据卫生厅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实施细则,制定完善本市医药购销不良记录具体操作办法,并配合卫生厅根据查实掌握的情况,向社会公布不良记录企业名单,依法取消其两年内在本地的投标资格,震慑行贿企业和人员。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要紧密结合单位的实际细化管理措施,规范受赠受助行为,既积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又有效避免变相的行贿受贿行为。六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都要研究落实经济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努力防止经济问题的发生。
以上六个方面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是今年卫生部和区卫生厅督查的重点。各市、县一定要抓住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抓出成效。
(三)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部位和环节容易发生腐败或商业贿赂问题,必须加强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卫生行政部门来说,主要应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管理、干部任免和各类项目的管理及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来说,应重点加强对药品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处方、财务、人事、总务等的管理和监督。要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权力制约、人员轮岗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此外,还要抓好医师定期考核、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行为
各地卫生部门要继续严肃查办医药购销领域的顶风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拒不自查自纠而又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案件。要拓宽案件信息与举报渠道,及时发现线索,深入调查,重点突破。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对于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除编印通报外,还要公开曝光。各地各单位对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及时上报卫生厅治贿办,坚持案件月报制度、重大典型案件随时报告制度。要对案件进行汇总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和堵塞漏洞。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
(五)要加强工作调研和督导检查工作
今年,卫生部将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督导和调研工作,对长效机制建设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地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制度落实情况。卫生厅也将针对突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制度的落实情况组织集中督导。全区各地各单位都要根据卫生部和卫生厅的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督导工作计划,针对治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症结,寻找治本之策。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后进单位切实改进和加强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力争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各地各单位还要注意总结、发现、培育和推广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做法,并上报卫生厅治贿办。
同志们,进一步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的部署与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