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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社区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技术培训班的预通知(厅卫妇社〔2008〕9号)

【字号 :

 

各市卫生局:

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的业务技术水平,切实做好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拟定于20083月和4月分别举办社区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法具有从事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专业资格的卫生人员各1人。

二、培训内容:社区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健康教育、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社区慢性病预防控制、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社区妇女保健和社区儿童保健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三、培训时间:2-3天。

四、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由我处负责。请通知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由各市卫生局于31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统一报送我处。

培训班举办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待后通知。

联系人:莫琳         电话:0771-2826560

电子邮箱:gxwstfsc@163.com

 

    下载附件: 参加社区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回执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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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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