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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申报2008年度自治区卫生厅医疗卫生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 (桂卫科教〔2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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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区重大疾病和常见病防治工作,提高临床诊治和卫生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受理申报2008年重点科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二、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职人员、在该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

三、申报课题必须围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技术及重大疾病的防控策略,课题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并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明确的研究目标。

四、为了集中卫生科技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和新跨越发展,在同等条件下,对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申报课题时,课题负责人如是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的主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每人限额申报一项,暂不受理已承担我厅重点课题而又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课题。

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我厅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并在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栏公示。

七、申报课题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重点科研课题申请书的要求和格式,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重点科研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所在单位要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重点科研课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可在广西卫生信息网www.gxws.gov.cn医学科教页面中下载

(二)填写《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送到卫生厅科教处

(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须提供由国家或广西科技成果检索查新机构于200710月以后出具的科研课题立项查新报告。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课题的,须提供有效的科研课题合作协议书(原件),明确规定各自在课题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研究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3.单位匹配资金的承诺书(原件),即课题申报单位对课题配套资金的承诺。由课题申报单位提出并加盖公章。

4.文献综述。

       (四)打印装订要求

1.申报课题材料统一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课题申请书》――课题匹配资金的承诺书(原件)――科研课题合作协议书(原件)――立项查新报告或专利检索报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文献综述。

2.申报课题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应使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应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课题申报书》封面一致。

3.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材料的,请注明密级并作说明。

八、课题申报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842

申报受理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1405

  址:南宁市桃源路35    编:530021

联系人:唐小岚

  话:07712801460

电子信箱:kjcgx163.com

 

附件: 1.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重点科研课题申请书 

          2.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重点科研课题汇总表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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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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