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有关县(市、区)卫生局、妇儿工委:
2007年在贯彻落实国家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以及第三周期《广西母婴安全工程》工作中,各地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妇幼卫生现场工作会议精神,把降低孕产妇死亡,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作为一项重点难点工作来抓,创造性地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降低2007年的孕产妇死亡率,使2007年的孕产妇死亡率从2006年的27.16/10万下降到24.06/10万,孕产妇零死亡的县从14个增加到23个,很好地完成了自治区2007年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开创妇幼保健工作新局面,提高广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授予阳朔县等23个县(市、区)为2007年度实施“广西母婴安全工程”先进单位。
各地要认真学习他们以落实《两纲》目标为己任,与时俱进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精神,把妇幼保健工作推向新的水平。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面落实十七大精神,实现新时期《两纲》目标,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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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实施“广西母婴安全工程”先进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儿童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