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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桂卫妇社〔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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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了解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当好政府参谋,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根据管理权限,及时将调查表下发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填报。

二、督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按照调查表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填报,不能缺项或漏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不管是隶属或不是隶属关系,每个机构都要填写。

三、由各市卫生局负责统一收集调查表后(县级市直接上报),请于2008220日前报送我厅妇社处汇总。

联系人:莫 琳  电话:07712826560

    下载附件: 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〇〇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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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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