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9日下午,在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会议室,自治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促进科陆松仪科长主持召开了“迈向无烟中国”广西项目单位工作会议暨专家评审组会议。根据国家控烟办2007年9月12-13日在北京召开的“迈向无烟中国”项目省单位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促进科陆松仪科长,科员杨小春、罗水英、黄冬梅;南宁市疾控中心信息与健康教育科唐莉科长,科员蒋碧玲、郭亮永;宾阳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李群、公共卫生科陈源珍科长、综合防治管理科何作凡科长、科员黄俊出席了会议。会上,自治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促进科陆松仪科长首先传达了国家会议精神,讲解迈向无烟中国项目干预计划申报表填表要求,总结大连会议后广西开展项目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然后南宁市疾控中心信息与健康教育科唐莉科长、宾阳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陈源珍科长就下一步工作的具体要求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为做好项目干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1、各项目点干预计划申报表于9月30日前上报国家控烟办,项目市、县干预计划申报表要求政府盖章,自治区级要求卫生厅盖章。2、创建无烟环境活动要与单位的活动结合开展,疾控中心主要负责指导和评估。3、创建无烟环境重过程不重结果,要有控烟的长效机制。4、自治区级负责联系自治区级媒体对项目进行宣传,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并协助项目市、县联系媒体对创建无烟环境活动进行追踪报道。5、项目市、县要根据当地特色文化开展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6、经费使用情况要做好记录,备查。7、自治区级每季度对项目市、县进行过程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项目执行和设计中的问题,进而调整项目的执行方案,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8、评估要求:分四级,(1)单位:大型活动、培训要求即时进行评估,按谁组织谁填的原则,项目市、县进行汇总。(2)项目市、县要求每月填写进度表上报自治区级。(3)自治区级每季度填写进度表上报国家控烟办。(4)国家控烟办不定时对项目点进行检查。9、自治区级将协助项目市、县对控烟网络成员进行分析,选择与控烟工作开展密切相关的单位作为控烟网络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