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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区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桂卫政法〔200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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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和自治区“四五”普法规划及卫生厅关于《广西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经过我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区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化并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卫生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及水平明显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广大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如期完成了我区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目标。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全区卫生系统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互促进,为推进卫生法制工作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卫生事业蓬勃发展与保障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对在“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武鸣县卫生局等36个先进单位,汤晓斌等85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与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开创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全区卫生系统各单位和人员要以“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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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区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01-2005年全国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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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法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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