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正确引导我区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全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全面、快速提高,我厅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制订了《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下载附件: 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