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规范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与管理,提高我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的工作效能,确保实现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促进学科建设水平提高,逐步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结构合理的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体系。我厅根据《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下载附件: 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