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区直、中直驻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桂作风效能办发〔2007〕31号),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决定于近期组织10 个督查小组对区直、驻邕中直单位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为做好这次督查迎检工作,现将督查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7 月17 日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建设厅召开的“自治区直属机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现场经验交流会” 精神的情况;
(二)建立和完善实施“三项制度”办法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内部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四)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准备情况;
(五)开展公开承诺等作风建设的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重点抽查、
实地走访查看、个别访谈、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安排
2007年7月底至8月上旬。具体督查时间和督查单位由厅作风效能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督查和年底的验收考核。各处室、单位对照本次专项督查内容和我厅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以来的工作要求,逐项对照,各负其责,查缺补漏,完善资料,收集相关数据、图片和音像资料,对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前后进行成效对比分析,为督查和年底验收考核做好充分的准备。我厅将制定厅机关、厅直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处室、各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对表现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处室、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限期整改。
(二)抓好法律和制度的学习培训。各处室、单位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三项制度”、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掌握有关规定和要求,随时接受上级组织的考试和考核。同时,要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抓紧编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行时限。卫生政策法规处会同卫生执法监督处进行,要求在8月上旬前完成,以便我厅审批事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后使用。
(四)完成公开承诺工作。在厅机关已向社会公布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的基础上,制订厅机关处室、干部公开承诺书;厅直各单位要按照厅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履行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的通知》(桂作风效能组字〔2007〕12号)的要求落实公开承诺。其中厅机关和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承诺要在本次专项督查前完成,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要求承诺到单位、科室和所有执法人员。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
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