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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整改方案》的通知 (桂卫作风效能组字〔2007〕14号)

【字号 :

 

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

作风效能建设整改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抄报: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区直机关作风效能办

发:各市卫生局

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整改方案

 

按照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卫生厅自今年2月以来,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面向社会征求征求作风效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厅机关各处室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截止目前,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30条,查摆到自身存在问题34个,涉及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行政审批、办事效率、工作职能、执法监管等内容,厅党组高度重视,要求边整边改,为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现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桂卫作风效能组字〔20078)的要求,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查摆问题阶段查摆出来和征求到的意见和问题,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作风效能建设的决定,认真对照检查,认真整改,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使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作风得到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这个目标,以解决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开展以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把转变作风的落脚点放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为基层和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力戒厅机关干部下基层讲排场摆架子、检查过多指导服务过少、检查反馈不及时、不了解实际瞎指挥乱批评、滥用职权和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热情接待来人来访

在厅机关办公大楼一楼设立服务咨询台,按照专人为前来厅机关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厅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公开各级各类人员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听来电文明礼貌,耐心应答;处理来信及时,认真解决和答复诉求事项。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为。

(三)强化医疗机构监管

组织、协调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坚决落实政府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相关政策,结合医院管理年第三周期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采取7个方面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行风建设和纠风责任,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责任层层分解;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医院院务公开,重点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公开,让群众明白消费;三是,推进和完善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努力降低群众用药费用;四是,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保障农民和城镇居民看病就医;五是,推行同城医学检查互认、惠民病房和单病种最高限价等措施,努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六是,严厉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打击非法行医,确保群众就医安全;七是,巩固治理商业贿赂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控制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定位,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该放的权力要主动放,该减的程序要果断减,该降的门槛要坚决降,该提供的服务要明确承诺,不该收的费用一分也不能收,切实履行政府服务发展的职能,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2、抓好卫生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建立卫生厅服务窗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廉洁、高效、便民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将我厅所有审批事项统一到窗口受理、办理,全面实施“一站式”服务、“窗口式”办理、“阳光下”操作,作为我厅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平台。

3、在全区推行即办件制度。从今年6月起,对许可条件相对简单、卫生安全隐患相对较少、许可后较容易实施后续监管的许可事项,申请人承诺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的,不需现场审查,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结。

4、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要把监察部门的重点监察和本部门的普遍监察结合起来,加强对电子监察结果的运用,促进行政效能普遍提高。

5、切实解决大型设备报废审批时间过长、医生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办理手续繁琐时间过长和历史原因造成部分卫校的自费毕业生不能参加相关执业资格考试等问题。

(五)规范行政行为,落实部门与行业协会脱钩工作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包括依法确定执法职责,明确和落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的要求,对厅处室、厅直单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收费进行清理;实施《卫生行业协会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卫生行业协会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办公室,对卫生行业协会进行摸底调查,召开卫生行业协会负责人开会,传达上级精神,按照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财产分清、职能分明的要求开展脱钩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厅机关处室利用行业协会、学会名义,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违规乱收费。

(六)切实理顺职能关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

按照自治区政府职能分工,明确与自治区安监局之间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关系,划转相关职能。依据自治区政府三定方案,解决厅机关内部处室之间的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应急管理等工作职能不清和职能交叉问题;理顺厅机关处室与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授权与监督的关系;加强与食药监、质监、安监、环保、人口计生等有关部门沟通和联系,使卫生执法监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等工作形成合力。

(七)不断提高办事办文办会效率

通过招考公务员、公开竞聘处室领导等形式补充厅机关工作人员,配足处室领导职数,解决工作任务繁重而人手不足问题;改善厅机关处室办公条件和设备,淘汰陈旧落后电脑,购置文件自动装订机,逐步实行办公自动化。对办事办文提出时限要求,对领导批示件,采取督办形式限时完成;及时审批重大项目资金,加快年度经费预算支出和中央下拨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加强项目支出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克服文山会海,规范机关公文处理,下发文件要求下级完成的时限尽可能留够时间。召开的会议尽量做到少开、合开、短开,提高会议效率,避免基层单位与会人员来回奔波,减少行政成本。

(八)加大卫生执法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2007年广西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桂卫监督〔200731号),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工商部门坚决打击虚假医疗广告,整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量化分级管理原则进行量化评分,按分数高低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评级,分为ABCD 四级,等级好的减少监督次数,等级差的加大监督力度,其中A级每年监督2次,B级每年监督46次,C级每年监督610次,D级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

(九)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和培训

通过强化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全局意识教育、勤政廉政教育,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素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厅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通过制定并实施适合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和机关单位实际需要的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务实、清廉、为民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通过实施八桂先锋行活动,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和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

(十)建立和完善以三项制度为重点的制度体系

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同时,完善卫生法律工作制度,年内出台我厅卫生立法、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复议、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等卫生法制工作制度,强化法制监督手段和地位,分解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建立我厅有关行政效能的相关制度、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办法、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和机关科学决策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

(十一)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认真落实《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制度,设立卫生厅效能投诉中心,受理和处理投诉,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坚决查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调查、纠正、处理影响效能的行政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保证依法行政,政令畅通,确保厅党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十二)对领导干部实行监管绩效考评评价

认真落实今年5月下发的《卫生厅直属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管理、财经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把作风效能建设三项核心制度纳入其中。根据考评结果,对厅直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实行奖优罚劣,优良者给予表彰或表扬,不及格者进行通报批评、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直属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医疗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抓整改是作风效能建设集中整改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作风效能建设抓落实、见实效的关键所在。各处室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结合《自治区卫生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集中整改阶段工作责任分解》(桂卫作风效能组字〔20079号)规定的责任分解、时限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处长、主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扎实工作,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抓整改。厅机关各处室要紧密结合本处室工作性质和特点,坚持有的放矢,把整改重心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让干部受到教育,老百姓得到实惠。

(三)加强监督检查。厅作风效能办对厅机关各处室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都能落到实处。

本方案是针对厅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存在突出问题而制定的,适用于厅机关。要求厅直属各单位也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四个明显的要求,整改方案,并于830日前将本单位整改方案报到厅作风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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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卫生厅效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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