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1日,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对自治区卫生厅落实作风效能建设“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组长由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宣传组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郭维奇担任,成员有自治区文明办调研员王欢和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黄特军。王勇副厅长代表厅党组向督查组汇报了深入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在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积极推进部门与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工作情况。督查组对我厅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具体要求:一是,树立长期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思想观念;二是,规范落实“三项制度”的配套实施细则。“三项制度”是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规范的实施细则,便于操作;三是,科学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建议我厅加大宣传力度,为全区各市卫生局和其他厅局的作风效能建设起到借鉴和引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