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柳铁、平果铝卫生处,区直有关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人事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精神,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推动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经研究,我厅定于2007年8月中旬起组织从事或即将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注册执业护士参加我区2007年度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全科医疗的诊疗思维模式,提高其对社区常见健康问题和疾病的防治能力,具有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职业道德,能够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达到全科医师岗位基本要求。
通过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使学员逐步转变服务理念,掌握社区护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高情感性护理服务的基本技能,达到社区护士岗位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对象是在或即将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另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五年及以上高年资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对象是在或即将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注册执业护士。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鼓励各科临床医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关人员经过转岗培训后考核合格,通过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由人事部门认定后,其职称可以转为全科医学系列的相应职称。
三、培训方法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每期时间80天,其中理论教学40天,临床技能培训、社区实践各20天。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每期时间50天,其中理论教学20天,临床轮转培训、社区实践各15天。
培训均为全脱产学习,各阶段培训安排在我厅认定的广西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临床技能及社区实践三类培训基地进行。
四、经费安排
由国家财政《2006年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安排补助全科医师岗位培训328人,每人1800元;补助社区护士岗位培训472人,每人900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教材、培训基地带教、考试考务工作、印制合格证书等方面支出。学员往返差旅费、培训期间住宿费由派出单位报销。
五、培训内容
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内容分别分为四个、十个教学模块,详见附件1。
六、考试考核工作
根据培训项目方案,国家卫生部建立试题库,并统一命题。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由自治区卫生厅委托厅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两部分均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七、名额分配
各地、各单位补助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地补助名额的二次分配由地级市卫生局掌握,若有市卫生局或区直有关医疗单位报名人数不足,可将该单位空缺名额调剂到其他单位。
各单位需要增加名额及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此部分受训者费用自理,所需费用参照国家财政补助标准执行。
八、报名方法和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及区直有关医疗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参加培训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并打印岗位培训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参加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者附上“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参加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者附上“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材料均要求A4大小)。各市报名材料经地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连同报名汇总表(附件4)及其电子版由地市卫生局于2007年7月18日前(以邮戳为准,柳铁、平果铝卫生处及区直有关医疗单位自行审核合格后)上报“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有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医学科教”页面下载。报名材料报我厅备案后,由培训基地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培训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华东路10号广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邮编:530011,联系人:杨靖,联系电话:0771-2188002、13132905957,E-mail:kjc2811561@qq.com。
附件:1.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课程设置与学时安排
2.广西2007年度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补助名额分配表
3.广西2007年度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报名表
4.广西2007年度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报名汇总表
(下载附件:
3.广西2007年度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报名表、4.广西2007年度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报名汇总表)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