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卫生系统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 高枫
(2007年6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卫生厅在这里召开全区卫生系统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现场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5月30日在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好的经验,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推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座谈会刘奇葆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卫生部门作风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5月30日,自治区党委召开作风效能建设座谈会。座谈会前,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考察了自治区监察厅电子监察系统监控平台、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车辆管理所以及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详细了解这几个单位行政效能电子监察、部门窗口办证流程等情况,听取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并在办证大厅与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亲切交谈。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时,刘奇葆书记专门来到南宁市卫生局服务窗口,详细地向办证人员询问和了解工作情况,对南宁市卫生局方便群众,简化程序,充分授权,实施的许可事项全部进入办证大厅窗口集中办理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自治区领导来到卫生行政审批办证窗口视察,体现了自治区领导关注民生,关心卫生,关怀卫生工作者,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此为动力,振奋精神,切实把各项卫生工作抓紧抓好,特别是当前要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座谈会上,刘奇葆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全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自今年2月份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一主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干部作风在改进,行政效率在提高,服务质量在优化,投资环境在改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有的地方和部门制度建设没跟上,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今后工作,刘书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干部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为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向,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定位,该放的权力要主动放,该减的程序要果断减,该降的门槛要坚决降,该提供的服务要明确承诺,不该收的费用一分也不能收,切实履行政府服务发展的职能,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三要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机关服务窗口,抓紧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做到机构落实、人员到位、充分授权、职能明确,作为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平台。部门、窗口、岗位之间要完善协调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四要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要把监察部门的重点监察和本部门的普遍监察结合起来,促进行政效能普遍提高。加强对电子监察结果的运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五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六要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多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体现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成效。
刘书记在座谈会上提出的六个方面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下一步如何做好作风效能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刘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以追求卓越的理念,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以一抓到底的决心,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攻坚战,做到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落实、管理制度落实,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实现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推进卫生部门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自治区卫生厅在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中,始终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积极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互相促进,同步推动,上下联动,积极引导。各级卫生部门前段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
(一)认真总结我区卫生部门作风效能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各市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充分考虑当地工作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刚才,大家参观了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及南宁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窗口,听取了汤晓斌局长介绍南宁市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经验,相信大家都从中有所收获和启发。我认为,南宁市卫生局的经验,体现了便民高效的原则,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窗口服务,充分授权;简化程序,双向承诺;健全制度,审管分离。总结起来有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在减少审批,完善备案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体现行政职能转变。二是一个窗口受理、发证,能在当日办结的,当日办结。三是审批权限下放,组建了城区卫生监督所,方便群众就近申请办证。四是创造性地实行了“双向承诺”制和“即办件”制,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五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增强了服务意识。六是致力于建立健全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南宁市卫生行政审批的做法,得到了群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
(二)以提高卫生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为切入点,不断推进全区卫生系统作风效能建设
行政审批工作效率问题至关重要,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既是政府履行职责、改进工作、转变作风、优化投资环境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基层、企业、群众和投资者的迫切要求,是作风效能建设重要内容。我们要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一主题,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卫生行政审批工作。
第一,减少审批,下放行政审批权。
今年以来,自治区卫生厅和各市卫生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人员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的原则,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目前,卫生厅已将卫生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结果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卫生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后,自治区卫生厅主要加强宏观管理,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监管,负责查处大案要案,督导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工作。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使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基层,把末梢延伸到乡村和基层单位。
第二,统一窗口,集中受理。
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卫生行政部门对按规定保留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把卫生监督所许可审查科及相关人员进驻政府办证大厅和服务窗口,使卫生许可受理和发证都在服务窗口统一进行。对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充分授权,使用行政许可专用章,明确每个岗位工作时限,确保整个许可审批工作不超时,即工作中实行“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的模式,让群众办事“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避免群众为办理卫生许可证来回奔波。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把服务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服务窗口岗位上工作,树立卫生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三,精减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
在依法许可审批的基础上,要着力解决程序繁多和申报材料复杂的问题,在审批环节上,避免多个科室重复审核、对同一内容重复审查和岗位人员重复审查。在申报材料上,精减非法定要求、与健康关系不大相关材料、申报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和非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材料。
第四,推行卫生许可“即办件”制度。
卫生许可“即办件”制度是许可审批工作上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即办件”的核心内容是当日申请、当日办结,其保障措施是实行“双向承诺”制。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于许可条件相对简单、卫生安全隐患相对较小、许可后较容易实施后续监管的许可事项,如新申办证的食品销售业和美容美发业、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所有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年度审验等事项列入“即办件”范围,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结,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行政效能。
第五,前移行政审批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管理相对人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时,由于对卫生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把握不准,往往在项目建设中走弯路,可能因整改而浪费投入的资金和时间,或对申报材料要求理解不够,准备的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出现来回跑、耗时长的走弯路现象。另外,一些依法需要检验检测或技术评审的事项,往往因检验或评审而大大拖延时间。为解决上述突出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把行政审批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前移,负责审批工作的人员在审批前,要主动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卫生法律和专业指导服务;协调有关机构,把部分现场审查、专家评审及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审批工作前移至受理前;需要管理相对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在补正材料期间可同步实施现场审查;对重点许可项目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采取主动服务与跟踪服务措施,进行重点指导和全程服务,避免因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第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建立了“三项”核心制度,我们还要不断完善决策、管理、服务、公开、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奖罚分明。要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成果,创新发展,确保卫生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持续稳定运行。
三、加强领导,理顺关系,确保卫生部门作风效能建设依法有序运行
作风效能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地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中,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提高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政效能。由于卫生工作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时要加强领导。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作风效能建设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卫生部门的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由当地党委和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由于卫生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来自国家和地方性的卫生法律法规,党委、政府的要求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因此,各级卫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积极与上下级卫生行政部门沟通联系,要做到既要优质服务、提高效率,又能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审批,在法律柜架内开展作风效能建设。
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后,加大后续监管力度非常重要。各地对已经取消或者下放的审批项目,绝不能以任何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要改正过去的重审批轻监督现象的同时,也要防止不审批、少审批就不管的情况发生。对取消审批后还需继续监管的事项,特别是涉及多部门的事项,要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绝不能因为审批项目取消而放弃或削弱监管职责。对下放审批权限或者交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管理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措施,加强监督制约;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原则,规范程序,减少环节,强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同志们,我区卫生部门作风效能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刘奇葆书记视察南宁市卫生局办证窗口,肯定南宁市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极大地鼓舞了我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作风效能建设和其他卫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总结和借鉴前段时间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卫生部门的作风效能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