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全面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和广西妇幼卫生工作现场会的精神,建立妇幼保健院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区各级妇幼保健院管理,自治区卫生厅结合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组织开展第二轮广西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自治区卫生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参考外省经验将《广西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修订为《广西妇幼保健院等级质量管理评审细则》,妇幼保健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二级四等(三级甲、乙等;二级甲、乙等),并于2007年5月16日—18日在南宁市举办广西等级妇幼保健院质量管理评审培训班,全区102所妇幼保健院院长、保健部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共340多人接受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妇女处石琦讲解了《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钱序教授讲授《循证卫生保健管理》;广东妇幼保健院张小庄院长交流了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特色管理和妇幼保健文化。广西柳州市、宾阳县、阳朔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突出妇幼保健特色,促进妇幼保健院发展主题经验交流。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医政、科教、规财、纪检监察室等处室领导结合实际对《广西妇幼保健院等级质量管理评审细则》进行了全面培训。参加培训的同志普遍认为培训内容翔实、针对性强、收获很大,一致表示培训班结束后要立即动员全院职工,启动等级妇幼保健院质量管理评审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突出妇幼保健特色,提升服务功能,努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需要。培训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