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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爱卫办〔20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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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爱卫会办公室:
《
2007
年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爱卫会全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载附件:
2007年全区爱卫生工作要点
二
〇〇
七年三月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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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卫生厅爱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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