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卫生厅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高 枫
(2007年3月2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卫生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任务。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 2006年卫生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卫生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卫生部指导下,按照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组负全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抓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驻厅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力度,积极协助厅党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以责任状为载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2006年,自治区卫生厅党组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牵头制定了《自治区卫生厅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把中央惩治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卫生厅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纳入《责任状》中,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责任状》在厅机关逐级签订,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各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以及责任主体、考核目标和责任追究。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厅机关各处室及各单位进行了督查,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会,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年末,结合迎接自治区对纠风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检查评估,我们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同时,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施了责任追究。如对某厅直单位因管理不善出现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实行了责任追究,作出免去其主要负责人领导职务的决定。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增强
厅机关各处室责任明确,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行业自律。
一是厅办公室、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积极引导卫生系统各单位通过板报、知识竞赛、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央的《实施纲要》和自治区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促使《实施纲要》深入人心,形成全面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是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开展权力观教育、纪律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结合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举办治理商业贿赂法制与政策学习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学习党章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营造学习党章、宣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氛围,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抵制不良风气的自觉性,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办公室、医政处、中医处牵头,在广大医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医学伦理教育、人文素养教育。大力弘扬和学习宣传白求恩精神和华益慰精神,树立赵晓琴等区内卫生系统的先进典型,开展 “优秀医师”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和廉政歌曲比赛活动,自治区妇保院代表卫生厅参加全区廉政歌曲比赛荣获二等奖。开展了国情区情教育等等。通过广泛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卫生工作者人人受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廉洁行医,合理用药,从而促进卫生行业自律进一步增强。
(三)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行医,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责任状提出的任务要求,把纠风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牵头,把纠风任务细化和分工,落实到各有关处室和单位,形成纠风合力。组织召开全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会议,层层签订《2006年卫生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不定期对落实《责任状》情况进行督查,年底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和明察暗访活动,纠查行业不正之风。选择了两家厅直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内部分配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收入分配管理。
医政处、中医处牵头,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风等工作纳入其中,不断完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医学检查互认制度和推动惠民病房建设,推进完善实行处方点评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使用动态监控、超常预警制度等。
规财处、医政处、中医处牵头,在全区县级及以上医院推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系统,统一使用收费软件,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试点,对乱收费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如对横县人民医院因乱收费被国家发改委在媒体上曝光的问题组织了核查并向全区通报。
农卫处、妇社处牵头,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以及社区卫生服务,努力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执监处牵头,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虚假广告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据统计,2006年1~12月,全区共检查医疗机构、计生机构共16456户(次);查处违法行为2798户(次);取缔无证行医2236户(次);暂停执业人数315人,暂停执业户数324户;吊销执业证书16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6户,有力震慑了违法行医行为。
通过采取各种综合措施,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非法执业和不规范收费现象明显减少,医生开方用药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控制,并出现下降趋势。据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区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急诊人均医疗费用为83.4元,与2005年基本持平, 平均每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为3468元,比2005年下降40元,其中,自治区属医院平均每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7627.27元,比2005年减少666.53元。
(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卫生厅治贿办牵头,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的部署及要求,坚持“教育大多数、解脱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原则,在全区卫生系统扎实有效地做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组织单位查、科室查、个人查的“三查”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卫生系统共有8000多人上缴不正当交易款,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件,已查结案件18 件,党纪政纪处分6人,刑事处理6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新建制度规定2801个,修订内部制度规定2638个,初步构建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监督,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驻厅纪检组监察、人事处、牵头,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组织举办了一期新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培训班,16位拟任职的正、副处级干部参加了廉政培训,并集体接受廉政谈话。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8人次,党风廉政建设谈话12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通过谈话,交流了思想,加强了沟通了解,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审批项目、专项资金和物资分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重要经济活动规范操作的监督。规财处、人事处牵头,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继续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年内对3个厅直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审计监督意见。通过加强大监督力度,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初步形成
厅党组充分发扬民主,完善相关制度,继续坚持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针对“管人”、“管财”、“管权”等重点部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人事处牵头,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卫生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规财处牵头,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对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加强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政法处、执监处牵头,紧紧抓住“快、全、多”三个关键环节,着重抓好涉及《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的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目前共取消卫生许可项目16项,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许可公示制度(试行)等配套规定,重新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厅办公室牵头,在《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通过卫生网、公开栏等公布厅机关人事、财务、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其他事项等,接受群众监督。转发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指导和推动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总的来看,2006年,厅机关各处室特别是各牵头处室,能够结合业务工作和自身特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落实了《自治区卫生厅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提出的任务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处室对落实《责任状》不够重视,重业务工作开展,轻党风廉政建设。有的处室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没有切实解决。二是机关处室的职能有的不够理顺,党风廉政建设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办事拖拉推诿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和厅直单位领导在党风作风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问题,被举报和投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一些医院乱收费、人为医疗事故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四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没有完全落实,责任追究的规定细化不够,责任追究有一定难度,等等,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卫生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推进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为促进广西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新广西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要认真组织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权力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职业道德、党纪、法纪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努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完善卫生宣教工作格局,突出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继续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多提供正面素材,开展正面报道,减少负面影响,大力宣传、弘扬卫生部门和广大卫生工作者的奉献精神、创业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宣传表彰先进人物,加强示范教育。暴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
(二)转变干部作风,全面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今年要在全区乡镇以上各级机关集中开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我们已着手成立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要从转变干部作风入手,把改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作为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的切入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出实效。要树立和发扬胡锦涛同志所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清简务本,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良好风气。要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制度,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公开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在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推动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卫生系统的行风问题,不仅事关卫生行业的整体形象,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从卫生行业纠风工作实际出发,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处点方评制度、检查和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德医风档案考评制度,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组织单位的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办法,推进对大医院的巡查工作,加强行业监管。
纠风工作要坚持纠建并举,以纠促建,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综合运用改革、发展、管理的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治理。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和重要任务。目前,无论从全国还是从医药卫生行业来看,违纪违法案件仍处于易发、高发期。因此,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严肃执纪,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要重点查办三个方面的典型案件: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二是在医药购销、卫生基建工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
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人员,集中力量,有选择地查处一些典型案件,作出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每查办一个案件,都要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做好办案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的监督检查。要认真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针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专项治理成果。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统领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在政治领域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经济领域抓住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思想道德领域抓住加强教育这个基础,社会领域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将防治腐败寓于卫生改革与发展之中,寓于卫生政策法规的制定完善之中,寓于卫生业务和医院管理之中,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和行政班子工作规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面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等权力运行程序,加强财务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完善医院管理机制。制度建设要具体管用,注重创新,要善于把工作实践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提炼总结,上升为制度。“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花大力气。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对处室领导干部及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管权、管钱和管人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的行业监管。要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有关精神,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况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内开展一次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努力完成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
完成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实践证明,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在机关各处室进行分工,强化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任务同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成功经验和重要措施,也是坚持、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草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机关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已在各处室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厅党组最后审定。等一下我将代表厅党组与厅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责任状》的主要任务共有7个方面30个小项,任务既体现了普遍性的特点,又突出了卫生行业的特点,既有近年狠抓不放的问题,又突出了今年的重点。这些任务分别分解到各个处室,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关键是要抓落实。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责任并分解到具体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同志们, 200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完成今年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新广西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