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爱国卫生 >> 管理标准 >> 详细内容

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爱卫会〔2007〕4号)

【字号 :

 

 

  下载附件: 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爱卫会〔2007〕4号)



已经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自治区爱卫办
打印】【顶部】【关闭

Copyright(c) 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版权所有 桂ICP备050047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