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单位及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利用各种渠道筹集科研经费,促进我区医疗卫生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开展,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和医疗卫生技术的推广应用,经研究,决定受理2008年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广西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桂卫科教〔2007〕43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技术政策和医疗卫生政策。
(二)选题范围:
1.开发、引进、推广应用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研究。
2.公共卫生管理策略、卫生经济政策的研究。
3.常见病、慢性病、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研究。
4.促进临床诊治、康复、职业病防治、卫生服务技术质量改善,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高,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
5.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医药卫生相关研究。
(三)课题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
(四)申报课题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
(五)具有必备的课题研究条件、技术研究力量及经济实力。
(六)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最长不能超过五年,计划进度合理。
(七)实行限项申报,课题申请者作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每人参与申请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
二、申报办法与申报时间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请书(合同书)》(见附件1),可在广西卫生信息网www.gxws.gov.cn医学科教页面中下载。
(二)经区科技厅批准的医学情报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三)有关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及前期研究的论文等有关资料。
将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4份,由课题申请者提交给申报单位审查和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市卫生局)审核后于2008年2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每个申报单位需交申报课题汇总表1份并报送其电子版(见附件2,Excel格式,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
联系人:广西卫生厅科教处 唐小岚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邮 编:530021
电 话:0771-2801460
E-mail:kjcgx@163.com
下载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请书(合同书)
2.申报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汇总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