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爱卫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自治区、市、城区三级专家组成的联合评审组进行严格实地考核,认为钦州市爱卫会推荐的27个单位均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试行)》的要求。经审核,决定命名钦州学院等27个单位为“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希望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加强长效管理,长期保持环境卫生。
下载附件: 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