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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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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实行全区药品统一网上限竞价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桂卫规财[2007]167号)精神,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药品网上限竞价集中采购。全区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www.gxyxzbnet.com.cn)进行药品采购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确认各采购主体,请各市卫生局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根据附件中的要求核对辖区内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名录,于2007125日前,将核对后的名录报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显云

电话/传真:0771-2840321

电子邮箱:gxyycg@163.com

    下载附件: 各市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名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规财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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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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