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我厅的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已完成动员部署阶段和查摆问题阶段,即将完成集中整改阶段进入考核总结阶段,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印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办〔2007〕13号),做好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对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考评验收的迎检工作,厅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作风效能建设自查工作的主要任务。自查的主要任务是各处室、各单位根据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突出在减少审批、理顺职能、规范行为、制度建设和效能监察等方面内容,抓住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等关键环节,自我检查完成任务的情况,总结经验,建立推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认真检查作风效能责任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集中整改阶段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桂卫作风效能组字〔2007〕9号)和《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整改方案》(桂卫作风效能组字〔2007〕14号),检查本处室、单位查摆出来的问题是否已得到整改、整改方案是否落实、责任分工的任务是否完成,拾遗补缺,避免工作漏洞,凡查摆问题未整改或整改措施未到位、责任分工内容未完成的处室、单位,要立即按质按量进行“补课”。
三、做好作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总结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卫作风效能组字〔2007〕13号)要求,结合本处室、本单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对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四、切实履行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厅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各单位都已向社会作出作风效能建设承诺,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做到诚实守信、有诺必践,不断树立机关单位的良好形象,迎接自治区作风效能领导小组即将开展的万人评议自治区机关作风活动。
五、报送有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2007年9月10日厅作风效能办下发了《关于征集有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的通知》(桂卫作风效能办〔2007〕28号),请各处室提供由本处室起草的有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但至今只有少数处室按要求交材料,未交材料的处室请在11月23日以前按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送到厅作风效能办,以便将我厅有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制度汇编成册。
请各处室、单位在11月23日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将开展作风效能建设自查情况书面材料、作风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履行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到厅作风效能办。厅机关各处室还要结合本处室工作职责,填写附件一、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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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附件
1、自治区卫生厅机关各处室查摆问题整改情况表
2、自治区卫生厅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