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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号 :

桂卫中[2006]24号

关于做好我区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了更好地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和中药技术人才,推进中医药学术的研究、继承与发展,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于今年开始启动区、市两级名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请各市卫生局会同人事局组织本市的报名工作,申报条件及报名表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桂卫中〔200620号),报名时要同时提交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本,报名时间截止到2006831

有关继承工作的所有信息均可在“广西卫生信息网”“中医管理”界面下载。在开展继承工作的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和意见,请致电我厅中医管理处。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

      广西卫生厅中医管理处;

邮政编码:530021

联 系 人:周晓露

电话(传真):0771-2801309

电子信箱:gxwstzyc@163.com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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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中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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