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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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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妇社[2006]32 号

关于举办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2005年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能力建设和重点工作项目的要求,决定于97-26日在北海市举办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各市分管社区卫生服务的副局长、妇社科(基妇科)科长、城区卫生局局长。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10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1名管理人员,人员在20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增加培训1-2名;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50%左右,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1名管理人员,人员在20人以上可增加培训1名。具体培训人员由市卫生局审核报送。

二、培训内容

按照社区卫生能力建设项目要求,使用国家《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培训教材》,对社区卫生管理学理论,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法规、概念与发展策略,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内容,社区卫生服务宣传与推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组织、财务、信息、物资、质量的管理、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规范等内容进行培训。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697日报到,8日—26日培训。其中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参加前5天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培训。

地点:北海市鸿华大酒店。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学员推荐和上报,使培训的相关知识得以及时推广和应用。

(二)培训教材、培训费用由我厅支付,差旅费自理

(三)北海市内培训人员只安排就餐,不安排住宿;北海市外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由我厅支付。

(四)请各市于20069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培训报名回执电子版报送我厅妇社处。

联系人:杨      电话:0771-2802993  

电子信箱:gxwst2004@163.com

 

附件: 1、各市培训人员名额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培训班报名回执

     3、北海市鸿华大酒店线路图

 

 

 

                         〇〇六年八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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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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