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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李纪恒在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陆川)现场汇报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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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场汇报会,主要是检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桂林兴安召开的全区新农合现场会精神的情况,对新农合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学习先进经验,鞭策后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更好地推动我区新农合工作的健康发展。会上,自治区卫生厅厅长高枫同志通报了前一段新农合工作的情况,14个地级市先后作了汇报,有2个县进行了经验交流,有2个县作了表态发言。与会代表对陆川县新农合建设和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情况进行了参观学习。会议内容丰富,安排紧凑,收获较大。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兴安现场会议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新农合试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地都及时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动员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新农合管理体制建设工作,及时成立了新农合领导机构和监管机构,建立经办机构,拨给新农合试点启动经费,基本保证新农合工作有人管;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职报账,做到财政管账不用钱,银行管钱不做账,经办机构用钱不管账,新农合基金实行管用分开,确保安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新农合领导、管理机构人员的政策水平。经过多方面努力,试点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20日,全区40个试点县(市、区)共有1212.28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66.99%,比2005年提高了6.92个百分点;共筹集到位资金2.65亿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21亿元,含民政代缴409.96万元,到位率100%;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到位8006万元,到位率82.6%;地级市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738.31万元,到位率73.4%;县财政补助资金到位4633.72万元,到位率75.7%)。到5月31日止,全区参合农民获得补贴9241.9万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各地新农合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新农合管理网络不完善。一部分县(市、城区)和大部分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不落实;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普遍人员不足、业务经费不足,缺乏基本的办公设备,一些县(市、城区)无办公
经费。(二)新农合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到6月20日止,地级市财政补助资金还有26.6%没有到位,据了解,个别地级市财政至今没有下拨补助资金;县(市、城区)财政补助资金还有24.3%没有到位,财政困难县只有补助资金指标,难以筹集补助资金,新农合基金账户存款不足。据自治区新农合办反映,个别县新农合基金账户仅够一个多月的运行。(三)基金沉积过多,农民得不到实惠。到5月31日止,全区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金额占2006年全区新农合应筹集总基金的16.94%;有20个县(市、城区)参合农民获得补偿金额不足全县年度应筹集资金的10%,最低的县仅达到2.2%。(四)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据统计,到5月31日,全区有20.14万参合农民获得住院补偿,补偿金额达7479.72万元,住院补偿占住院总费用的27.68%,人均受益371.94元;门诊补偿58.22万人次,补偿金额达1222.32万元。
  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思想认识不到位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党中央和国务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学习不够,对建立新农合制度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心不够,没有将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动。事实充分证明,行动的自觉来源于认识的提高。因此,做好下一步的试点工作,仍然要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摆在首位。
  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在兴安会议上我已经有过充分的阐述,今天我就不再展开了。这里,我要重申和强调的是,作为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效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确保农民群众得到实惠,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把这一决策落实好,对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群众基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试点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怀着对农民的深厚感情,高度关心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第一,要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问题的重要措施来抓。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保障身体健康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天大地大,健康为大。当前,“看病难、看病贵”是一个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在农村,这个问题尤为突出。由于农村医疗卫生供给不足,农民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着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基本医疗保障是农民当前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因此,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在农村,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通过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否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就是一句空话。今年我区共有1200多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按参合农民人均筹资45元计,今年全区新农合基金达5.4亿元,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只要认真管好、用好,对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一定能够发挥作用。
  第二,要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来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离不开农民基本医疗的保障。没有农民的身体健康,不可能实现生产发展。不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不可能实现生活宽裕。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加快发展包括卫生事业在内的农村社会事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只有通过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才能解决长期困扰农民的疾病问题,为充分发挥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创造条件,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第三,要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在许多农村,由于医疗卫生条件差,农民还没有真正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去年,国家投入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2.1亿元,建设了437个乡镇卫生院,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些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条件,不但使农民有个好的地方看病,也使农民看得起病,敢看病,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各地要创新思路,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契机,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改进服务质量,使农民获得价廉、质高、便捷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要向陆川县学习,重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大配套投入,使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基础设施焕然一新,使之能够为农民健康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基金和参合农民自付的费用一起,最终将转化为医疗消费。各级医疗机构通过优质的服务,将农民医疗消费转为农村医疗机构的效益,再转向投入当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这是当前欠发达地区加大农村卫生投入的一种好方式。
  当前,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全体共产党员和全体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全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劳动,创造性地工作,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要像抓改革发展稳定、抓重大项目建设、抓招商引资、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党的先进性建设那样,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人力和物力,切实把新农合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特别是在正在进行的市、县、乡换届工作中,要把新农合试点工作的成效作为考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确保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真正把建立新农合制度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让农民群众真真正正地受益得实惠。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今年全区为民办的6件实事之首。做好今年的新农合试点工作,对于明年扩大试点范围,2008年实现基本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标至关重要。根据兴安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针对目前我区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现状,2006年我区农村合作医疗要从单纯建立制度转向巩固和完善制度上来,着力加强筹资机制、补偿机制、管理机制和费用控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从而达到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最终目标。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新农合管理网络建设,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
  完善和发展新农合制度,必须建立起新农合管理网络,使各级新农合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而且要抓好、管好。当前,我区新农合管理网络不健全已经成了制约新农合工作的发展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一是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太少,办不完事;二是经办人员素质太低,办不好事;三是工作业务经费太少,办不了事。新农合管理人员编制、业务经费是发展新农合制度的基本条件,没有人员编制、没有业务经费,连基本条件都没有,如何谈发展?我区新农合试点工作开展已三年多,而且各市、县政府在争取新农合试点县时,都承诺获得新农合试点县后,马上下文解决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经费问题,但是一到开展试点工作就没有人、没有钱啦。这个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认识不到位,就是还有一些地方领导没有将建立新农合制度这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记在心上,没有将农民的健康记在心上。据自治区新农合办公室督查情况反映,个别地级市的编办不支持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建设,对所辖的试点县设置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实施了通报,致使这些试点县新农合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至今尚未落实,影响了新农合工作的开展。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以改变,试点工作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在当前新农合覆盖面越来越大,扶持新农合资金越来越多,新农合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将解决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抓紧抓好。各试点县必须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成立县(市、区)、乡新农合管理机构,乡级管理机构为县派出机构,人员编制在本县范围内调剂解决;自治区和各地级市也要成立新农合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暂在卫生系统内调剂解决;业务经费必须保证办公基本设备购置、信息管理以及办公费用等,保证新农合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保证这项工作的落实,新农合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业务经费要尽快定下来。兴安会议以后,我曾要求自治区卫生厅尽快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据了解,该《办法》已通过有关程序,最近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发。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文件精神,健全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促进新农合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还要着眼于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对管理和经办人员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大力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二)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在新农合的筹资机制中,财政补助资金占了大头。各级财政的拨款是否及时到位,不仅关系政府自身的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农民交款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积极性,是决定新农合成败的最重要条件。自治区已经明确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承担的比例,各市、县也已作了承诺。即今年自治区财政补助8元,地级市、县(市、城区)财政补助7元,明年自治区财政补助11元,地级市、县(市、城区)财政补助9元。我在兴安会议上强调过,地级市和县(市、城区)承担的部分,原则上地级市要负责三分之一左右。否则,这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就无法办好,甚至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但有些市、县不履行承诺,有的没有下拨财政补助资金,有的到位率不高。必须坚决纠正这种情况。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投入方向,按照各自分担的比例,千方百计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务必在7月底前全部到位,并进入县(市、区)新农合基金账户。自治区财政厅要负责监督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为了防止地方资金虚配套、假配套现象的发生,参照外地的做法,明年要实行“倒配套”财政筹款机制,即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自治区和中央财政才拨款。
  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群众的治病救命的保命钱,必须全部用于农民治病的需要上。为此,要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市、县、乡各级都要成立合作医疗监管委员会,分别由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医务工作者及参合农民代表组成,对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监管,对报销及大病补偿资金实行监督。要加强对基金的审计,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管好用好合作医疗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凡是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出问题,必须追究当地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出问题的地方必须作出深刻检查,并限期整改,以保证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
  保障水平是体现农村合作医疗成效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平均报付比率低,每个住院病人获得的补助占医疗总费用的27.68%,基金沉积达73.32%多,对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起的作用不大,更没有发挥防止和缓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作用。今年,中央提高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资金,是从关心农民健康的角度,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提高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我们要求:新农合基金使用率,新试点县达80%以上,老试点县达85%以上,确保农民获得实惠;参合农民平均住院补偿占平均医药总费用的比率,老试点县要达40%以上,新试点县要达到35%以上,以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为此,一是要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为了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已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各地要根据《补偿技术方案》的要求,在下半年调整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尽可能让农民得到实惠。二是自治区卫生厅要针对农民患病的具体情况,在今年7月底前制定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检查、检验项目》、《疾病诊治项目》和《疾病补偿项目》等,将慢性病门诊纳入住院报销范围,尽量使患病参合农民的医药费、检查费、检验费都能列入报销项目,使农民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新农合带来的利益。三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参合农民患病获得补偿比例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按今年的目标任务完成患病参合农民平均补偿占平均医药总费用的比率。新农合基金的使用,除了风险基金外,要把当年基金基本补偿给农民,增强合作医疗的吸引力。
  (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农民受益面过小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目前,我区新农合受益面在3%—4%之间,受益人群少,难以调动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热情。今年,在财政提高资金补助后,各地可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门诊补偿,体现互助共济的精神。门诊补偿可在村卫生所报销,但必须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而且一村只能一个,解决“小病不出村”问题。要根据基金剩余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健康体检,体检的项目要多一些,质量要高一些,真正使农民得到健康服务。要尽可能将大额的慢性病门诊费用、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费用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不断扩大使用基金的群体。总的来说,逐步扩大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尽量使当年基金当年基本用完,不要沉积太多,要让农民真正获得实惠。
  (五)为五保户和特困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好特困农民“看病难”问题
  农村贫困人口就医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力度,以切实解决好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看病难问题。要运用新农合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协调互补的管理模式,共同推进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一是使用农村医疗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合作医疗补偿的权利。二是制定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二次补偿办法。参加新农合的民政救助中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对象住院的对象,在获得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还可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三是要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筹资的力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制度的延伸,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安排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要加大农村医疗救助社会筹资力度,逐步形成机制,为农村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医疗救助。
  (六)强化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控制医疗服务费用
  各级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上涨所吞噬。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机制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降低医疗成本,纠正滥检查、滥用药、滥收费等不正当医疗行为。卫生和药监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招标办法,对新农合用药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价格,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新农合定点机构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严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完善便民措施,在定点医疗机构张贴新农合就诊、转诊流程图、报销程序图等,方便农民群众就诊。要发挥中医药在合作医疗中的作用,鼓励参合农民到中医院(科)就诊、治疗。要加强农村药品配送网和药品监督网的建设,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药品供应渠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强大合力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造福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复杂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新农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学习,经常听取情况汇报,认真研究重大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的具体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汇报,争取得到支持。各级新农合协调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责任,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职能作用。
  二要落实责任,狠抓推进。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今年新农合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县、乡,落实到单位、到个人,上上下下全力以赴,狠抓推进。自治区将在11月底对这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和批评。凡不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城区),主要领导要作出检查。
  三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农合试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同志们,关心农民健康,是我们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今年新农合工作目标任务,为保障广大农民身体健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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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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