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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扩展培训班的通知

【字号 :

桂卫妇社[2006]22号

关于举办广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技术扩展培训班的通知

 

南宁、柳州、崇左、贺州、百色市、凭祥市、八步区、右江区卫生局:

  为了加强我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我厅经研究决定在4个综合示范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的基础上,扩展到南宁和柳州市所辖的县(区)。为保证扩展县(区)工作的实施,定于200662879日分三期在南宁举办广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扩展培训班,第一期为县级以上人员;第二期为南宁市所辖县的乡(镇)卫生院;第三期为柳州市所辖县、凭祥市、八步区和右江区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卫生部关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方法和服务流程。

(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检测方法。

(四)预防产科艾滋病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五)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的收集。

(六)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要求。

(七)艾滋病综合协调管理。

二、参加人员

(一)市、县卫生局:

1、市级:南宁、柳州、崇左、贺州、百色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和妇社科科长各1名。

2、县级:南宁、柳州市所辖县及凭祥市、八步区、右江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和妇社股股长各1名。

(二)妇幼保健院

1、自治区级: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和产科主任各1名。

2、市级:南宁、柳州、崇左、贺州、百色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和产科主任各1名。

3、县级:南宁、柳州市所辖县及凭祥市、右江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和产科主任各1名。

(三)医疗机构

1、县级以上:南宁、柳州两市所辖县级以上和凭祥市、八歩区及右江区开设产科服务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领导和产科主任各1名。

2乡(镇)卫生院:南宁、柳州市辖县、凭祥市、八步区和右江区开设产科服务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和产科主任各1名。

(四)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组专家。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06628日报到,62971培训,72离会。培训地点:桂华苑招待所(南宁市桃源路2号),总台电话:0771-2187089

第二期:南宁市所辖县的乡(镇)卫生院。200673日报到,45日培训,76离会。培训地点:南宁市江南路3号,区体育大厦(区体育馆内直走200);总台电话:0771-4824812

第三期:柳州市所辖县、凭祥市、八步区和右江区的乡(镇)卫生院。200676日报到,78日培训,79离会。南宁市江南路3号,区体育大厦(区体育馆内直走200);总台电话:0771-4824812

四、其他

(一)会议通知由卫生局负责发送至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各市卫生局统一将所辖区培训人员名单回执于623日前上报卫生厅妇社处,以便准备会议资料和安排食宿。

(二)学员交通差旅费回单位报销,培训费和食宿费由我厅支付。司机食宿费用自理。

(三)4个综合示范区经验交流材料报到时交会务组并做好发言准备。

联 系 人:陈树珍、姚 

联系电话:0771-2802993

    真:0771-2634100

电子信箱:gxjxxmb@163.com

 

附件: 广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扩展培训班回执

 

 

 

                         〇〇六年六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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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区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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