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厅卫中发〔2006〕8号
关于填报200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
重点中医专科(专病)申请书的通知
各有关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
为了切实贯彻“名院、名科、名医”三名战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促进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和进步,以及《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16条中“重视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培养中医药各类专业人才。”的精神。根据《关于下达200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卫规财〔2006〕21号),我区定于今年在9个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9个重点中医专科和2个厅直医疗机构建设2个重点专科,每个建设单位给予一定补助。
现请各单位筛选2个专科(专病)进行申报,于2006年5月15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我处(同时报一份电子版)。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的专科(专病)进行审核,从中确定1个建设专科(专病)。申请表可在广西卫生信息网“中医管理”页面内下载。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广西卫生厅中医管理处
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电话(传真):0771-2801309
电子信箱:gxwstzyc@163.com
附件:
1、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名额分配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指南
3、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申请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