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法监[2005]65号
厅机关各处室,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建设,现将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等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试行)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试行)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试行) 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行政许可评价制度(试行) 5、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试行) 6、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下载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〇〇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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