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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新报表的通知(桂新农合办〔2005〕3号)

【字号 :

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合管办: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试行)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4]222号),为统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告口径,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试行)》,现下发给你们, 并于2005年4月份启用新报表。请做好有关信息的整理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间以电子邮件和报表的方式上报。
电子信箱:
huangwy@gxws.gov.cn   leib@gxws.gov.cn
    联系电话:0771-2809260    传真:0771-2818290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五日

 

    附件1:新农合信息报表.xls

    附件2:新农合信息报表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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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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