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合管办: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试行)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4]222号),为统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告口径,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试行)》,现下发给你们, 并于2005年4月份启用新报表。请做好有关信息的整理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间以电子邮件和报表的方式上报。
电子信箱:huangwy@gxws.gov.cn leib@gxws.gov.cn
联系电话:0771-2809260 传真:0771-2818290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五日
附件1:新农合信息报表.xls
附件2:新农合信息报表填报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