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公告
2004年第5号
为做好我区200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安排:2005年6月18日、19日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全区统一报名时间:2004年12月10日至2005年1月5日。
三、报名地点:考生聘用单位所在地卫生局。
四、按各科目合格成绩实行两年有效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即2004年报考的科目已通过国家分数线的2005年不用报考;未通过的科目可在2005年单独报考,报名时需提供卫生部统一印发的2004年考试成绩单。凡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始档案号。
五、报名的其他具体事宜请考生于2004年12月10日后向当地卫生局咨询或登陆广西卫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gxws.gov.cn/。
六、考试工作投诉电话:
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考试科:0771-2855168
卫生厅监察室:0771-2800791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