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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中医名院、名科、名医相关信息为境外服务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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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中 [2005]13 号

关于填报中医名院、名科、名医相关信息为境外服务网项目的通知

各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名院、名科、名医相关信息为境外服务网项目工作函的通知》(桂卫中〔2005〕2号)精神,为尽快完善该项目工作,要求报送附件3《中医名院、名科、名医相关信息为境外服务网项目专家个人资料表》(以下简称《专家个人资料表》)、附件4《中医名院、名科、名医相关信息为境外服务网项目省级以及以上单位资料表》(以下简称《省级及以上单位资料表》),现将填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填报单位及人员:
    1、 名院:广西中医学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区中医药研究所、广西中医骨伤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壮医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
    2、 名科: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针灸科、心血管科;广西中医学院附属瑞康医院骨伤科、脑病科;柳州市中医院脾胃病科
    3、 名医:全区具有正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专业技术人员。
    二、 填报注意事项:
    1、 本项目涉及的有关信息请各单位自愿提供,对单位及个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鉴于信息资料将在网上公开,建议各单位注意保护专家个人不宜公开的资料。
    2、 项目填写需严格控制填写字数
    《省级及以上单位资料表》:单位简介限1000字以内;内设机构描述限200字以内;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临床重点学科及负责人项目简介限200字/项;近10年来(从1995年1月1日算起,《专家个人资料表》亦然)完成课题、获奖、成果及选用新技术推广简介限100字/项。
    《专家个人资料表》:学术技术专长限200字;获奖情况、所获专利情况限200字/项。
    3、 项目中没有的内容在该表格中间划“----”。
    三、 所有项目填写规范后,由所在单位出据证明,证实《省级及以上单位资料表》及《专家个人资料表》内容属实,且专家本人自愿提供项目资料。
    四、 《省级及以上单位资料表》及《专家个人资料表》可在广西卫生信息网中医管理页面下载。
    五、 项目填写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中医管理处联系。项目填写好后以电子文本连同单位证明一并于2005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厅中医管理处,联系人:黎甲文,联系电话(传真):0771-2801309,E-mail:xiaoludu@126.com

    附件:1、《省级及以上单位资料表》附件:dwzlb.XLS

          2、《专家个人资料表》附件:zjzlb.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新闻出处:中医管理处
加入时间:20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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