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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调查区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及自治区直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通知

【字号 :







桂卫规财[2004]99号

关于协助调查区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及
自治区直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
(出租)的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通知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发[2004]2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政企分开的意见》(桂发[2004]18号)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桂办发[2004]2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掌握区直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以及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有关情况,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请各单位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附表(可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公文下载”中下载,网址:http://www.gxws.gov.cn),并于2004年9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邮箱:licl@gxws.gov.cn 联系人:李成良 电话:0771-2631427
    附件:《关于协助调查自治区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及自治区直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的函》(桂国资函[2004]1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                  2004年9月13日印发

校对:规划财务处  陆室米  打印:陈  华                (共印45份)

 

 

新闻出处:规划处
加入时间:200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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