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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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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项目背景…………………………………………………………2
二、项目的目标………………………………………………………3
三、项目的主要活动…………………………………………………4
四、各部门的主要职责………………………………………………5
五、结核项目财务管理………………………………………………7
六、项目管理有关重要资料和文件目录……………………………10
七、项目提款拨款物资分配和报表上交管理程序图………………11
八、各市县结核项目病人发现任务一览表(附表一)………………12
九、各市县结核项目贷款额度配套需求一览表(附表二)…………14

 

 

 

 

 

 

  一   项目背景

  结核病流行现状:由于贫穷、人口增多、耐多药结核病增多、艾滋病流行,以及不少国家和地区对结核病控制的忽视等因素,导致全球结核病形势急剧恶化。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全球已有近20亿人口受结核菌的感染,现有2000万结核病人,每年新发生的结核病病人数为800-1000万人,1995年全球结核病死亡人数达300万人。
中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其中80%在农村。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国现有结核菌感染者5.5亿人,结核病患者500万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200万人。每年因患结核病死亡的人数达到15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
广西结核病疫情也相当严峻,据2000年全国第四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估计,广西现有结核菌感染者1500万人,结核病患者30万余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6万余人。每年因患结核病死亡的人数近万人,其中大部分结核病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结核病在全球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项目简介:我区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的防治工作,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广西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和5年实施计划,下发相关文件,结核病控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特别是2002年后,我国政府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开展结核病控制项目(简称卫十项目),该项目覆盖全国16个省区共6.8亿人口,其主要宗旨是在全国推行DOTS策略,内容是:政府对国家控制结核病规划的政治承诺,通过痰涂片检查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督导化疗,完善的抗结核药物供应系统,建立和维持统计监测评价系统。广西是被批准为实施卫十项目的省区之一,卫十项目在广西全区进行覆盖,这对广西结核病防治经费、设备投入以及业务人员素质提高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区将主要通过实施卫十项目来完成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的任务,卫十项目必将促进全区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全面实施。
我区正在实施的结核病控制项目除了“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外,还有“中国结核病控制——日本援助项目”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三个子项目统一协调实施,以实现《全区结核病防治规划》的目标。
各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启动日期 实施时间 主要支持的领域 覆盖范围
世行贷款 2002.3.24 2002—2009年 设备、诊断、报病、病人管理、培训、健康促进、实施性研究和社会学评价等。 全区
日本援助 2002.1.1 2002—2006年 抗结核药、显微镜、铜匾、宣传资料等。 全区
全球基金 2003.4.1 2003—2008年 报病、病人管理、培训、IEC、规划管理、实施性研究和社会学评价及必要的设备等。 50个贫困县

  二   项目目标

1、 项目总目标:
(1)提高全区人口特别是贫困地区人口的健康水平。
(2)通过有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结核病控制规划,降低结核病的发病与死亡,特别是贫困和脆弱人群。
2、项目各项指标:
(1)2002-2008年发现并治疗12万传染性肺结核病人;
(2)项目DOTS策略人口覆盖率达100%;
(3)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
(4)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达85%。
3、各市(县)指标:
各市县项目单位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数为:按人口计算2002年为27/10万、2003年为37/10万、2004年为38/10万,2005年为40/10万,2006年后按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完成(各县具体任务数见附表一)。
4、免费治疗对象及方案:
(1)初治涂阳病人:2H3R3E3Z3/4H3R3,两个月的强化期,四个月的继续期;
(2)复治涂阳病人:2S3H3R3E3Z3/6H3R3E3。两个月的强化期,六个月的继续期;
(3)重症初治涂阴病人:2H3R3E3Z3/4H3R3。两个月的强化期,四个月的继续期;
S:链霉素、R:利福平、E:乙胺丁醇、Z:吡嗪酰胺、H:异烟肼。
5、免费范围:免费治疗仅限于病人采用《指南》化疗方案治疗的抗结核药物(板式组合包装)、注射器、注射水。
6、免费检查内容:(仅限于下列检查项目)
(1)初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免费摄胸片检查。
(2)胸片检查异常者,免费痰涂片检查。
(3)病人在免费治疗期间,免费痰涂片复查。

  三   项目主要活动

(一)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1、项目准备阶段:2001年2月——2001年5月
2、项目评估阶段:2001年6月——9月
3、实施准备阶段:2001年9月——2002年3月
4、实施阶段:2002年4月—2009年12月
1)试点阶段:2002年4—6月
2)全面实施:2002年7开始全面实施
3)中期评价:2005年3—6月
4)终期评价:2009年6月
(二)项目活动内容及要求:
按国家规划推行DOTS策略,控制结核病。
1、制定自治区、市、县结核病防治10年规划和5年实施计划。
2、成立项目领导和管理机构:各市、县要成立卫十项目领导小组和卫十项目管理办公室(全球基金项目办公室可挂在卫十项目办公室),并明确卫十项目办公室的隶属管理单位,开设卫十项目专用帐户。
3、签署转贷协议和再转贷协议。
4、政府落实配套经费:市县财政按贷款和配套的比例为1:0.81以上配套。
5、召开项目启动会议。
6、项目培训工作:在项目启动的前期作好项目的各项培训工作。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8、做好项目病人发现、登记、治疗、管理等工作。
9、项目物品采购:除日本援助物品外,积极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做好各类项目物品的招标采购及分发工作。
10、加强药品设备的管理。
11、督导:落实各级项目督导工作,确保病人发现任务及项目工作质量。

  四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各级政府部门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2001-2010年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制定地方性结核病防治法规,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计划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按照基本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
财政部门要对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的设立到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对社会捐赠的结核病防治资金、物资等要按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卫生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发展规划,把结核病作为重点疾病加以控制。负责对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
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抗结核病药品的审批和监督检查,保证抗结核药品的质量。
新闻宣传、广电部门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和广泛的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教育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编入中、小学相关教材,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劳动保障部门要把肺结核病诊断与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肺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由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支付。
政法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羁押、收容人员开展结核病的检查和治疗,并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二)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
1、省级机构职责:负责制定贯彻执行国家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项目执行人员进行培训,对市、县级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抗结核药品和其它物资的计划与供应。
2、市级机构职责:组织所属县级结防机构实施项目,对县级机构肺结核病人发现、诊断、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工作进行培训、督导和检查,协助省级结防机构做好药品计划与发放,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的督导,对本地区项目工作进行评价、检查和总结。
3、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职责:负责病人诊断与鉴别诊断、登记报告,根据治疗分类选择相应的化疗方案,向病人宣传化疗注意事项,为病人提供免费抗结核病药品,对治疗病人实行定期随诊检查,指导乡、村医生对结核病人的管理。
4、县级综合医疗机构职责:县级(含县级以上各类医疗单位)各类医疗单位(其中包括厂矿、企事业医疗单位),主要负责对就诊的肺结核病人或肺结核可疑者按国家有关法规   及规定进行病人登记、报告及转诊,对肺结核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乡、镇卫生院职责:负责村医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对村医的结核病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及转诊工作的记录,执行统一化疗方案,对结核病人进行规范管理。
6、村级医生职责:向村民和病人宣传防治知识、督促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到县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将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转至县结核病防治机构就诊、确诊,并做好转诊记录,执行县级结防机构制定的化疗方案,对结核病人进行化疗管理,负责落实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负责督导病人按时按量服药,督促病人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负责对病人家庭成员或志愿者实施督导化疗的指导。

  五   项目财务管理

(一)卫十项目经费构成及配套预算:
广西项目总经费预算16534万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924.138万美元,折合7719万人民币占总投资46.7%;日本赠款1687万元人民币(药品),占总投资的10.2%;中央政府投入914万元人民币, 占总投资的5.5%;要求地方政府配套6214万元人民币, 占总投资的37.6%;世行贷款和配套资金的比例是1:0.81。
(二)卫十项目贷款构成及提款报帐比例(美元)(各市县贷款额度明细见附件):
类别  总贷款额度 类别占贷款% 其中区级  市级合计  县级合计  报帐比例
土建     358000    3.87       126640   33740      197620      80%
货物     3670000  39.71       347572   491428    2831000   100%出厂价,75%当地价.
咨询服务 736000    7.97       98086    465058     172856   90%研究,100%技援\健教
(其中研究)(363000)  3.92      (61796)  (301204)      0      90%研究
培训     1524000  16.49       936677   155984     431339   100%国外, 60%国内
(其中国内)(687000)  7.43      (99677)  (155984)   (431339)   60%国内培训
规划支持 2156000  23.33       150364   661456     1344180     60%
先佂费   33480     0.36       6202     7769       19509
未分配   763900    8.27       144921   177231     441748
合计     9241380  100         1810462  1992666    5438252
(三)贷款支付的原则:
1、 提取贷款的前提条件:
(1)协议签署并生效;
(2)提供协议提款签字人签字真迹;
(3)如有特殊支付条件必须满足。
2、 支付的原则:
(1)必须用于贷款协议中规定的用途,
(2)必须用于实际已经发生的支出,
(3)采购必须是按世行采购指南进行的,
(4)必须是世行或其他联合贷款(赠款)人没有支付过的费用。
(四)提款报帐的方式和所需手续:
   1、提款方式:
(1)回补申请方式(土建、规划支持、国内培训、研究等);
(2)直接支付方式,由省财厅、财政部或世行直接支付(国外培训、招标货物、大额土建等)
2、回补申请所需手续,不具备下列手续的不得从世行贷款中提款报帐:
(1)活动类申请回补报帐
a.提款申请书(财政审核签章);
b.项目费用表(SOE)表(项目单位签章);
c.资金类别控制表(项目单位签章);
d.项目提款报帐费用清单(项目单位签章);
(2)土建类申请回补报帐(用询价采购方式)
a.提款申请书(财政审核签章);
b.项目费用表(SOE)表(项目单位签章);
c.资金类别控制表(项目单位签章);
d.项目提款报帐费用清单(项目单位签章);
e.询价函(广告);
f.投标公司报价情况比较表;
g.建设施工合同;
h.发票复印件;
i.有监理工程师(或单位)签章的进度报告或竣工决算表。
 (3)土建类申请回补报帐(用自营工程采购方式)
a.提款申请书(财政审核签章);
b.项目费用表(SOE)表(项目单位签章);
c.资金类别控制表(项目单位签章);
d.项目提款报帐费用清单(项目单位签章);
     e.有监理工程师(或单位)签章的进度报告或竣工决算表。
(4)物资采购的支付或回补按《世行贷款物资采购指南》中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的程序和手续,由于受采购额度和复杂手续所限制,物资采购由自治区项目办或国家项目办统一办理。
(五) 贷款不予支付的费用:
1、协议签订之前的费用不予支付,贷款帐户关闭后发生的费用不予支付(2002.3.24-2010.3.15)
2、征地费、各种税收、招标手续费、上交管理费、利息、汇兑损益等各种管理费用不得从贷款中支付。
3、项目计划之外的费用。
(六)一般项目财务管理流程:
                                                          
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按计划开展项目活动和采购

归集费用并报销

帐务处理  提款报帐

 财务报告
(七) 项目支出审批程序:
    ⑴活动用款计划à⑵项目财务审核à(3)项目领导审批à⑷开展活动支出à (5)项目财务审核à⑹项目领导审批à⑺支出报帐(付款)。
(八) 贷款额度分配和债务分割:
贷款额度按贷款协议书承诺的额度,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贷款额度(以贷款协议书为准);实施期统一支付的债务按协议书的贷款额度比例进行分配;提款报帐和物资采购的债务额度按到财政部提款或支付时的汇率折算落实债务(以财政部下达债务分割汇率为准);实施期后的债务按实际结算的贷款额度比例进行分配。
(九) 病人治疗管理费的使用标准:
为了落实对病人的督导管理和提高病人的发现率、治愈率,该项目提倡适当鼓励政策,对符合免费条件的每初治涂阳病人按不超过100元标准,每复治涂阳病人按不超过120元标准开支病人管理费用。
(十) 项目药品、物资和设备的管理:
利用贷款进行的物资采购必须按《世行贷款物资采购指南》的要求进行,利用配套资金进行的物资采购可以按《世行贷款物资采购指南》的要求进行,也可以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进行。所有项目的药品、物资和设备都必须要专物专用,并纳入项目的财务管理,经手人领入或领出物品必须按出入库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把有关单据交财务部门入帐处理,确保各项物资的安全和按要求管理使用。
(十一)全球基金的使用:
        全球基金使用的原则(按中疾控[2003]16号文精神,并结合我区情况制订出的预算标准)
1、各全球基金项目县:
(1)激励机制:每个贫困免费病人补助:住宿补15元,交通补15元,生活补15元;病人追踪费10元;转诊病人(包括症状病人)对推荐医生补10元。贫困补助率按80%计,追踪率按60%计,推荐病人按免费病人的3.25倍计。
(2)宣传5000元/年(次年起3500)。
(3)培训2500元/年(次年起1500)。
(4)督导管理2000-3000元/年。
(5)调查研究:新启动县2000元/年。
2、各全球基金项目市:
   (1)培训:2500元/年。
  (2)督导管理:3500元/年。

六   项目管理有关重要资料文件目录

1、 自治区人民政府[2002]31号:广西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
2、 各市、县的卫十项目转贷协议(执行协议);
3、 自治区卫生厅桂卫规财[2003]44号:《结核项目提款报帐和债务落实有关规定》;
4、 自治区卫生厅桂卫规财[2003]82号:《结核项目会计核算实施细则》;
5、 自治区卫生厅桂卫办 [2003]37号:《结核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6、 自治区卫生厅桂卫办 [2004]1号:《加快项目进度实施进度(落实配套)的通知》;
7、 国家CDC2003年2月印发:《全球基金项目财务管理手册》;
8、 自治区卫生厅厅卫项目[2004]3号:关于贯彻《加强全球基金中国结核病项目经费  使用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
9、 卫疾控传二便函[2002]77号: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关于下发《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2002-2005年实施计划的函
10、《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
 
七  项目提款拨款物资分配和报表上交管理程序图

新闻出处:项目办公室
加入时间:200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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