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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检疫人员出海查验所乘交通工具用费由船方支付的通知

【字号 :
【分类号】 4072057902
【时效性】 有效
【颁布日期】 790919
【失效日期】
【文号】
【题注】
【标题】 卫生部关于检疫人员出海查验所乘交通工具用费由船方支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卫生部
【实施日期】 790919
【内容分类】 其它
【名称】 卫生部关于检疫人员出海查验所乘交通工具用费由船方支付的通知


通 知
    根据1979年四部关于颁发《国际航行船舶进口联合检查进行程序与注意事项》通知中“对中国(包括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不实施联合检查,但进口船舶卫生检疫仍在锚地进行,……”的规定精神。为此,检疫人员单独出海对中外籍船舶查验时,所乘的交通工具用费,由受查验的船方支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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