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卫生学校机构编制(试行草案)
【分 类 号】 4071097901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790328 【失效日期】 【文 号】 【题 注】
【法规名称】 中等卫生学校机构编制(试行草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实施日期】 790328 【内容分类】 编制与机构 【名 称】 中等卫生学校机构编制(试行草案)
前言 为了加强中等卫生学校的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根据中等卫生学校的任务和特点,本着精简机构、加强管理、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制定《中等卫生学校机构编制》(试行草案)。 一、基本任务 中等卫生学校的基本任务,是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加速实现我国四个现代化,完成新时期的总任务,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各类中等医药卫生技术人才。为此,中等卫生学校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认真执行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加速师资队伍的建设;坚持以教学为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加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切实搞好电化教学、实验室及附属机构(医院、门诊部、药厂)的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使学校成为教学、医疗、科研三结合的基地,以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机构设置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行政体制实行两级制。处、室及教研组的设置,应按照学校规模、专业设置和中等医学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 中等卫生学校机构表 |-秘 书 |-办公室---|-人 保 | |-宣 传 | | |-普通学科各教研组 | |-基础学科各教研组 校| |-|-临床学科各教研组 | | |-专业学科各教研组 长|-教务处-| | | |-学生管理 副| | |-教 务 校| |-|-教 材 长| |-图书资料室 | | |-总 务 | |-财 务 |-总务处---|-伙食管理 |-校医室 注: (一)在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全校的业务和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人事、教学、后勤等工作。 (二)办公室,是校长的办事机构。配秘书、人保、宣传等人员,负责人事、秘书、保卫、宣传等工作。 医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