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医政类 >> 详细内容

卫生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全国爱卫会关于下发《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的通知

【字号 :
卫生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全国爱卫会 关于下发
《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的通知
 

【分类号】 2360069002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国家计委/农业部/国家环保局/全国爱卫会
【实施日期】 900315
【内容分类】 医政类
【名称】 卫生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全国爱卫会 关于下发《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的通知

【标题】 卫生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全国爱卫会 关于下发《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的通知
【颁布日期】 900315
【失效日期】
【文号】
【题注】 通知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球战略目标。李鹏 总理曾明确表示:“我国政府已宣布支持世界卫生组织为之所做的一切努力,积极 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尤其要把“保障农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纳入社会经济发 展总体目标,使卫生事业与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 据此我们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最低限 标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 保健”的规划目标》,提出了12项指标和分阶段达标的构想。现将此《规划目标 》及与之相配套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程序》和《“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 保健”评价标准》一并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组织贯彻落实。

 



已经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
打印】【顶部】【关闭

Copyright(c) 2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版权所有 桂ICP备05004744号